宋朝的经济繁华程度可谓是前所未有的,因此来宋朝贡和蕃商者络绎不绝,但是外国贡使在宋朝行走是需要经过一番手续。外国贡使入境,先由入境的地方政府核实身份,而证明身份的凭证有两种:一种是宋朝的招数和公据,另一种是朝贡国本国的表章。
外国使者来宋进贡,身份核实后,就是上报朝廷。宋朝规定“诸蕃蛮入贡,初到州县,需录国号、人数、姓名、年龄及所带之物名数。”宋朝的地方政府要将朝贡使团的情况及沿路行程的接待礼仪上报给礼部和鸿胪寺。跟着便是等待许可,如果朝廷允许使团入京,那使团就可以准备上路。如果朝廷不允许,那么使团只能就地安顿。在获得“入京许可”后,就是引伴赴京,朝廷派出引伴官,提供交通工具和饮食住宿,伴送贡使上京。待使臣入京奉送贡品及一并事宜完毕,就是出境环节了。送伴出境与引伴赴京大致相同。
宋朝除了朝贡使臣的出入境政策还有来朝蕃商的出入境政策,那当时朝廷的管理又是怎样的呢? 宋朝蕃商在宋朝行走,必须纳税完毕经人作保后到市舶司申请公凭(旅行通行证),市舶司在安全检查和将货物登记造册后发给公凭,然后蕃商方可持公凭到内地贩卖舶货。蕃商可以深入大宋腹地经商买卖,蕃商因为可以进入更广阔的内地,无疑带来了更多的商机,也将宋朝的经济推向更繁荣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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