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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 李某某强奸案6名律师泄露未成年人隐私遭处理[1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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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 13:1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梦鸽,李双江,李天一(资料图)

中新网1月20日电 北京市律师协会20日发布消息称,近日已就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的6名律师,涉嫌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有4名是未成年人。根据《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为依法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名誉,不得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北京市律师协会曾于去年9月,针对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言论等违规行为,展开全面调查。历经3个多月调查,今天北京市律师协会作出处理意见。

李某某等5人强奸案中6名律师被调查处理,其中,被告之一王某的辩护律师周翠丽被律协点名。周翠丽在其微博上贴出了律协对她的处分决定书。处分决定书称,律协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认为,周翠丽律师有不当披露案情的行为,并给予公开谴责处分。

周翠丽律师在公开申辩书中称,其委托人王某被诬告,自己在法庭上的发言被审判长粗暴打断,她请律协“做律师的律协,不要做法官的律协”。


北京律协今天表示,根据《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的规定,会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分决定书之次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复查委员会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如被处分律师在申请期内提出复查申请,律协将在复查结束后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如被处分律师未提出申请,协会将根据规定,分别向社会及行业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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